近日,温州发出了首例男性保护令,令很多人好奇,家暴从来不是家务事,大多数家庭下,都是男性是施暴者,但是男性也有可能是受害者,那么男性保护令有什么意义?

温州首例男性保护令 男性保护令有什么意义

温州首例男性保护令

家暴不分男女,在婚姻中,只要身心遭受了来自对方持续的侵害,都有权利申请“隔离”。

日前,温州苍南县法院矾山法庭发出温州市首例保护男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改家暴受害者都是女性的固有印象。

据当地媒体报道,被保护的男性吴某和老婆林某因常吵架分居;但分居后,林某屡次登门辱骂,甚至一次叫了一帮小兄弟围殴了他;吴某无奈搬到父母家,林某抡着铁锤上门,把老人家中的家具都砸烂了。吴某无奈之下,申请了人身保护。

男人也会被女人欺负、遭受家庭暴力,在家庭中沦为被动挨打的角色。

无论男女,人身权利受到侵害,都有必要寻求法律救助;但在很多地方,“人身安全保护令”常常被束之高阁,针对男性的,则更是少之又少。

在当下的婚姻关系中,虽然男女平等已成常识,但很多时候,男方和女方面临的舆论环境仍有不同。以家暴为例,不少人下意识地认为,女性被家暴,多是对方太强悍;而男性被家暴,则是自己太弱、无能。

也因此,在现实婚姻中,不少男性对婚姻其实很被动,不仅面临诸多压力,也不时受到伤害,但却很少得到关注。女性还有妇联提供关怀和服务,也有专门针对妇女保护的相关法律,在这一方面,男性则显得弱势。

此番,温州颁发的当地首例男性“保护令”,其实也是婚姻干预机制的及时补位。家暴不分男女,在婚姻中,只要身心遭受了来自对方持续的侵害,都有权利申请被保护,申请与侵害行为“隔离”。对此,外界大可不必“双标”。通过法律来解决,不是懦弱也不是绝情,恰恰是用现代的、理性的方式终结与“河东狮”旷日持久的斗争。

而在这种“特殊干预机制”之外,也该看到,在婚姻关系当中,男女双方的心理、生理、健康和生存状况等,理应得到同等的重视。

当然,不否认从总体情况来看,女性仍处于弱势——尤其是在家暴案例中。但理直气壮地保护婚姻中的男性,为他们撑腰,帮助他们建立起健康的两性关系,也是我们这个社会应努力的方向。

毕竟,关注男性权益,也是对女性的一种保护。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害以外的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在婚姻家庭案件诉讼过程中,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正常进行,可以做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参考《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和各地法院的司法实践,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通讯住址、或单位;

3.有具体的请求和实施、理由;

4.有一定证据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证据,可以是伤照、报警证明、证人证言、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加害人保证书、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是否批准的裁定。

以上就是关温州首例男性保护令,男性保护令有什么意义的介绍,想了解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杨八妹